一、 网上信访的依据
1、《信访条例》; 2、其他相关法律法规。
二、 网上信访人的主要权利
1、检举、揭发、控告、咨询的权利;
2、反映情况,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权利; 3、申诉的权利。
三、网上信访人的主要义务
1、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;
2、应当按照党的国土资源管理方针、政策及国家法律、法规行事,自觉遵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;
3、如实反映情况,不得随意夸大事实,不准歪曲事实,更不准捏造事实、诬告他人;
4、不得无理取闹,坚持过高的要求。
5、不得无理要求提供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准公开的内部情况。
四、 网上信访受理程序
1、由局信访室负责受理、处理、反馈网上有关投诉举报信息;信息中心负责受理、处理、反馈网上咨询信息;
2、局信访室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投诉举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反馈;信息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将咨询信息在网上或电话进行反馈。
五、网上信访受理范围
1、土地征用拆迁评估;
2、耕地保护;
3、土地登记、发证;
4、土地违法行为;
5、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、转让;
6、矿产违法行为;
7、其他涉及国土资源管理事宜。
六、网上信访的不受理事项
1、不服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或调解处理的案件、信访复核完成的事项;
2、本系统党员、干部受处分、判刑或工作不服调整的申诉;
3、农村村民与集体之间的房产、水面纠纷;
4、城乡建设规划、城镇房屋管理、房屋政策、乡镇、工矿区住宅规划、私房改造遗留问题等。
|